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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 上學期 獎學金申請辦法

2017-10-05


國中段考班排

(含整學期班排成績)

第一名

800

解題點數1000

第二名

500

第三名

300

 

高中段考班排

(含整學期班排成績)

第一名

1000

解題點數1000

第二名

800

第三名

600

 

國中段考校排

(含整學期校排成績)

第一名

1500

解題點數3000

第二名

1200

第三名

1000

第四名至第十名

800

解題點數1000

 

高中段考校排

(含整學期校排成績)

第一名

2000

解題點數3000

第二名

1500

第三名

1200

第四名至第十名

1000

解題點數1000

 

一、申請時間:106101日至107331日止

 

二、申請辦法:

1. 申請人須詳細填妥申請表(請點此下載)

2. 申請人須為升學王之學員,並請提供學員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照片(僅限1吋及2吋大頭照,請勿翻拍身分證等黑白照片)、成績單影本(需有學校印章或班導手寫證明簽章)、匯款帳號、獎狀、學生心得感言三百五十字(請手寫於申請表上),於活動日期結束前,將上述繳交資料以郵寄方式寄至本公司。

3. 審核資料郵寄地址:241-59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25-升學王獎學金小組收

4. 如有逾期、資料不符或申請資料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本公司於收件後七日內將以電話方式回覆審查結果。

5. 獎學金申請之相關問題,歡迎來電升學王獎學金小組專線洽詢

   專線:(02)66355288分機503(請直撥分機號碼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日 2:00pm-9:00pm

 

三、注意事項:
1. 每學年(上學期+下學期為一學年)每位學員限領取乙次獎學金。

a.    若當學期已經掛號獎學金,下次段考名次有進步者,則須將名次最高的段考成績單、獎狀再次郵寄,獎學金金額將以最高名次為準。

b.    若上學期已經申請過獎學金,下學期排名較優者,請重新填寫申請表,獎金部分將會補差額。

2. 領取獎學金時須簽立「同意切結書」保證申請人所提供之資料及成績不做

假,若違反本